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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销计划:企业网络营销是设计师本位还是消费者本位
新闻来源:曼朗 发布时间:2023-12-13

企业网络营销介绍2006年,日本电通公司正式将该公司创立的“AISAS”消费者行为模式注册版权。“AISAS”代表了消费者“Attention—Interesting—Search—Action—Share”的消费行为过程,这是美国人荷尔所提出的AIDMA法则的变异和在新的媒体环境下的提升。日本人认为在Web2.0的新媒体环境下,消费者的网络化生存成为一种新的生活与消费状态。产生消费需求与兴趣的下一步不是在欲望的驱使下记忆广告,而是到无尽的网络海洋中搜寻信息,并在实际的购买行为发生后,去发布使用感受,表达满意或者不满,继续为后来的消费者与消费行为补充和分享信息。企业网络营销介绍针对AISAS的消费行为,电通公司还提出了CGM,即消费者参与媒体的概念,那些立足于网络环境下的被消费者利用来发布和分享使用后的商品信息的媒体都成为我们在广告创意与设计前进行调查和消费者分析的重要来源和手段,比如博客、讨论区、维客等。通过对CGM系统所收集的品牌整合营销信息分析、总结和反馈,我们可以掌握消费者动向,把握消费者内心的真正想法,保证广告创意设计与文案的正确方向。

企业网络营销介绍设计师本位还是消费者本位,这在当代广告创意设计与文案中似乎可以演化成艺术本位还是产品本位的问题。出身不同,观念自然不同。受过系统广告教育的设计人员多秉持广告为商业活动的原则,强调广告创意设计与文案以产品理念为中心,艺术形式和表现样式是附属于商业原则之下的表面和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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